为积极贯彻学院《关于评选优秀教学设计案例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设立“优秀教学设计案例奖”,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优秀教学设计案例奖”评选对象为学期内担任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二、评选时间
“优秀教学设计案例奖”为教学单项奖励,每个学期评选一次,学期末提交资料,假期内完成评选工作。
三、评选要求
1、教学设计案例必须是教师本人在本学期所担任课程中教学过程的写实性记录,具有教学针对性、指导性和借鉴价值。
2.教学设计案例符合职业教育规律,体现课改理念,注重选择学生有效学习方式。
3.教学设计参评案例必须是相对完整的理论或实践教学内容,授课时数为2—8课时。
4.教学设计案例应包括如下基本要素:
⑴案例封面:案例名称、所属课程、所属专业,授课课时、设计人、工作单位等。
⑵教学内容分析:课程标准对所授内容的要求,所授内容在整个课程标准或单元(模块)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授内容中重点和难点的分析。
⑶教学目标设计:按照课程“三维目标”进行分析,用精确的行为动词来描述教学目标。要注重三维目标的内在有机统一,反映同一个教学内容所包含的三种价值。
⑷学生情况分析:分析学生现有认知水平、学习能力、学习行为,学习本教学内容的难易度及原因等。
⑸教学过程和教学资源设计:体现主要教学内容、教学进程、教师活动、学生活动和教学意图,设计课堂教学中所运用的教学资源、教学模式与方法、教学策略与教学手段的选择理由及其对学生学习方法和学习策略的启发与指导等。
⑹学生学习效果评价设计:设计评价方案,客观地、确切地反映出每个学生学习的实际效果。
⑺教学反思:针对课堂发生的真实事件与情节,反思教学设计的落实情况,寻找教学与设计的差异,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方法。
四、评选办法
1、教学设计案例评选采取个人申报、系部初评、学校审定的评选方式。原则上每系部推荐3-5份;
2、系部于每学期末集中推荐并提交评选资料以及电子稿;
3、学校将聘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依据公正、公平原则对推荐的教学设计案例进行认真评审。
五、奖励办法
根据评选结果,按学期进行表彰,授予“优秀教学设计案例奖”荣誉称号,同时颁发奖金。
六、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